就业创业证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08  3

就业创业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领《就业创业证》,除办理相关业务(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大一寸彩照1张;

2、在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申领的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4、遇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常住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未就业人员);

6、本人需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和《劳动力登记表》。

就业创业证的作用:

1、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上面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行免费发放;

2、这个证件有很大的作用,比如,劳动者若是自主创业,凭该证可享受一系列扶持,包括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府对规定行业的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在创业初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再比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凭该证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审批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定;

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就业创业证》。

综上所述,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上面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行免费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大学生创业需要的材料与办理流程

 创业是创业者及创业搭档对他们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对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创业是一种需要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组织经营管理、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和判断的行为。下面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创业需要的材料与办理流程,欢迎大家参考!

 大学生创业需要的材料与办理流程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采用的市场主体类型主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创办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

 (1)需准备的材料:

 (一)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身份证明;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六)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七)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申请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

 2.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二)受理:

 1.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查和决定:

 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于以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经登记机关受理的,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2.个人独资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企业住所证明;

 (五)《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六)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合伙企业

 (1)需准备的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八)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或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十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4.农民专业合作社

 (1)需准备的材料: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申请前已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审查和决定: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5.有限责任公司

 (1)需准备的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2)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受理:公司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决定予以受理。

 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3、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

 4、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审查和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1、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2、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发照: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需要做哪些准备

 一、为自己营造一个好的氛围

 由于缺少社会经验和商业经验,大学生创业总是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如给自己营造一个小的商业氛围,比如加入行业协会,就可以借此了解行业信息,学会借助各种资源结识行业伙伴,建立广泛合作,提升自己的行业能力。千方百计给自己营造一个好的商业氛围,这对创业者的起步十分重要。

 二、必不可少的创业计划书

 创业不是仅凭热情和梦想就能支撑起来的,因此在创业前期制定一份完整的、可执行的创业计划书应该是每位创业者必做的功课。通过调查和资料参考,要规划出项目的短期及长期经营模式,以及预估出能否赚钱、赚多少钱、何时赚钱、如何赚钱以及所需条件等。根据计划书的分析,再制定出创业目标并将目标分解成各阶段的分目标,同时订出详细的工作步骤。

 三、技术和兴趣

 用智力换资本,这是大学生创业的特色之路。一些风险投资家往往就因为看中大学生所掌握的先进技术,而愿意对其创业计划进行资助。因此,打算在高科技领域创业的大学生,一定要注意技术创新,开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吸引投资商手中的资金。

 四、在失败中学会成长

 从创业成功案例中不难发现,创业者往往都有“见了南墙挖洞也要过去”的信心。从小就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个真理的大学生创业者,又有多少人真正体会到其中的力量呢?如果创业失败了,你又应该怎样面对失败?充分的准备和不断地学**,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这种概率所起的作用。与此同时调整方案,换个方式和方法继续前进,永远**止前进的脚步。经历过一个“死而复生”的过程,就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脚步更加坚定。永远要记住一点:信心是企业迈向成功的阶梯。

 创业方法

 关于创业有一个小秘密,那就是:创业是件很痛苦的事儿,并且会让创业者不得安宁。越是伟大的创业想法越是会带来挥之不去的痛苦,让创业搭档团队彻夜难眠。只有在创业思路逐渐明朗成型后,痛苦可能才会稍微减轻一点。但是创业者所要承受的困扰,付出的汗水甚至流下的泪水却不会就此结束。在痛苦的创业过程中,创业搭档团队应该了解以下几点内容,以期可以让创业之路轻松一些。

 目标明确

 有明确的创业目标,奋发图强,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不负青春,为社会和人民做出贡献。

 创造价值

 初创公司所聘用的员工不仅要符合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还要能够为公司创造附加值。最关键的创业初期,有能力的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是不会在用人方面总考虑节约的。

 生活规划

 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应当将个人财务和公司财务划分开来管理。在开始创业前,要先保证你的个人生活不会出现问题,否则你很难取得成功。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可以通过贷款解决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创业是为了生活得更好,而生活不是为了更好地创业。

 进退

 最后,创业者和他的创业搭档要设定好退出策略,可以选择转让、出售公司或者独立经营。创业者和他的创业搭档也一定要知道何时该进,何时该退。

 金钱未必就能让你生活幸福,但是出于某些原因,每个人又都希望自己能够通过努力做个有钱的人。创业可能会让你整晚失眠,暂时感到非常痛苦,但是一旦公司业务发展有所起色,生活会因此变得更加幸福和成功。

 有很多创业者在创业道路上往往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然而,要做一名合格的创业者,就必须要学会去面对这些问题,学会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学会和自己的创业搭档共同去解决这些问题,还有学会积累这些解决问题的经验,这样才会使事业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的。就现代而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了创业,其中包括在读生,毕业生以及已经工作的人。但是,实际上创业成功的几率太低,究竟,创业道路上所谓的障碍在哪里呢?下面《老板》杂志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进行投资创业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投资创业注意1:创业毅力的问题。众所周知,发展靠实力,创业靠毅力。有很多创业者之所以会失败,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毅力不足。当然,造成毅力不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个创业者素质不高,对风险估计不足,没有足够的市场知识,是一个重要因素。缺少支持和理解,缺少理念,又是另一个因素。浮躁,短视,看重眼前利益,也是一个因素。

 投资创业注意2:虽然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政策出台,对于创业者来说无疑是个福音。但是相对于有限公司而言,这种企业形式还是没有被国内的经济市场所真正认可。同时,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所谓的一分钱当老板的个人独资企业在不同的地区,设立的难度也有所不同。有的地区的工商部门根本就不欢迎此政策,其主要原因是因为难以控制且税收少,因此被放弃。

 投资创业注意3:对于多数创业者来说,资本可能是最大的难题。风险投资有多少创业者敢去考虑,即使创业者敢考虑,那资本在哪里?银行贷款?虽然有的银行出台了个人投资贷款,但是,能够申请到的人少之又少,没有资产没有不动产,想要进行银行贷款是难之又难。当然如果有专利,有技术那就另当别论了。

 创业者在创业当中应该注意以上三个问题,要随时迎接着创业道路上的挑战,敢于去解决面临的创业问题,在创业的过程当中必须头脑清醒,认清形势,一旦决定,追求到底,这才是一种明智的创业心态,一旦缺乏耐心,没有毅力,那么将会与成功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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