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多少岁可以打工

2024-05-04  4

法定年龄十六周岁可以打工。已经十六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打工,但是会受到特殊保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必须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一、国家规定的用工年龄最大是多少?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一般超过退休年龄,单位可以聘用,但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17岁可以签吗?

17岁可以签定劳动合同,年满16周岁不属于童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综上所述,法定年龄十六周岁可以打工。已经十六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打工,但是会受到特殊保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必须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兼职取酬规定

打工法定年龄为十六周岁。已经十六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打工,但是会受到特殊保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必须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为几岁

1、中国的法定工作年龄最低是16岁;

2、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二、对不到法定打工年龄儿童的保护

1、对未成年人“心”的关怀应该加强。孩子摔伤了、骨折了是看得见的,父母老师心疼,但这是短痛;孩子学坏了,关系的则是一个家庭、一个民族的未来

2、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无非是身、心两部分。现在,偏重保护“身”,保护“心”的方面有些乏力。我认为,当前我国青少年最大的问题不是“身”的保护,孩子遭受伤亡的情况有,但是就一亿两千万学生来说,这种情况很少很少,更多的是“心”的问题。

3、教育部搞了个调查,校长和老师认为,学生急需加强的首先是吃苦耐劳,有72%的校长和教师把这个放在第一位;第二位是诚实守信,有71%的老师和校长把它排在第二位;往下排才是学习能力。这说明,在第一线的老师和校长很清楚地知道目前孩子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三、童工自愿打工违法吗

1、童工自愿工作的也是属于违法的,应当坚决禁止。

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大的劳动的这属于禁止性的东西,应当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具体规定是:

一、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三、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四、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离)休;在企业办理退(离)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

五、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应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六、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清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在本意见下发后3个月内免去或由本人辞去所兼任(担任)的职务。确属工作需要且符合有关规定精神,但未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的,必须在3个月内补办手续。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应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七、清理工作完成后,如再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审批和审核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时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党政领导干部在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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